是的,操作站立式電動叉車需要特種作業操作證。
根據相關規定,操作站立式電動叉車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,這是為了確保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識,以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。特種作業操作證是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市場監管局發放的,不同于安監局頒發的證件。自2017年起,叉車駕駛的考核發證職責劃歸質監局負責。
需要注意的是,并不是所有類型的叉車都屬于特種設備。例如,搬運卷筒紙的抱爪式叉車就不屬于特種設備范疇。特種設備范圍內的叉車主要指的是門架和貨叉式的叉車。
此外,對于帶有屬具(如紙卷夾、旋轉器等)或者不帶門架的車輛(如牽引車、托盤搬運車等),可能不需要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。但是,如果車輛屬于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,那么它們將受到《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的監管。
因此,如果您是站立式電動叉車的操作人員,建議您到當地的質監局旗下考證培訓機構進行報名,參加培訓和考試,以便取得合法的特種作業操作證,合法合規地上崗作業。這樣做不僅能夠提升您的專業技能,還能確保您和同事的安全,避免因無證操作而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安全隱患。